明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1 15:1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1

*云

210522***0306

本明卫医罚〔2026〕011号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6年6月擅自在明山区地工路12-5栋1门明山区苗*西医内科诊所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玖拾捌圆整(798.0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2026/09/15

2

明山区苗*西医内科诊所

922105***HR82

本明卫医罚〔2026〕012号

2026年06月23日,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擅自接诊6岁儿童;任用诊所护士独自接诊患者,为患者提供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玖拾圆整(590.0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