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时间 |
1 | 刘*云 | 210522***0306 | 本明卫医罚〔2026〕011号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6年6月擅自在明山区地工路12-5栋1门明山区苗*西医内科诊所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玖拾捌圆整(798.0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 2026/09/15 |
2 | 明山区苗*西医内科诊所 | 922105***HR82 | 本明卫医罚〔2026〕012号 | 2026年06月23日,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擅自接诊6岁儿童;任用诊所护士独自接诊患者,为患者提供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玖拾圆整(590.0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 2026/09/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