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溪市明山区9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限期整改的通知
本溪市明山区七色阳光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彩虹桥孤独症干预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好孩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金贝贝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亲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本溪市三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本溪市天籁音乐学校、本溪市优佳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我局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结束,但本溪市明山区七色阳光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彩虹桥孤独症干预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好孩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金贝贝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亲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本溪市三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本溪市天籁音乐学校、本溪市优佳国际教育培训中心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上述9家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于11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检查工作,并将2024年度年检报告书报送我局。逾期不接受年检,我局将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将其纳入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