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为老评估服务中心变更公示 来源:明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1:13: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本溪市明山区为老评估服务中心: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您单位申请的变更登记事项为:变更住所变更前: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37-2栋 变更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华夏馨苑H栋负一层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特此通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