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明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09: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

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1

翟*阳

2105****1516

本明卫医罚〔2025〕009号

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翟*阳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二路47栋3单元2层2号为曹*提供中医针灸诊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圆整(2000.00元);2、罚款柒万圆整(70000.00元)

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