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明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09:11: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被处罚人(单位/个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违法依据、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1翟*阳2105****1516本明卫医罚〔2025〕009号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翟*阳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二路47栋3单元2层2号为曹*提供中医针灸诊疗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圆整(2000.00元);2、罚款柒万圆整(70000.00元)2025.07.24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