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6 11:47: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明山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受理部门:明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4-42387166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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