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6˙30”车辆伤害一般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6月30日20时30分左右,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原牛心台镇白灰厂二分厂,以下简称鸿岩公司第二分公司),铲车班班长李德峰开铲车去关闭除尘设备过程中,将食堂炊事员施成君(男,66周岁)碾压致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损失工作日6000天。事故发生后,明山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明山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公安局明山分局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6·30”事故进行调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侯立新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对本起事故调查全程监督。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位于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经营场所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红脸村2组弯沟里1号,营业执照证由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MA0UWH929C,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为董哲晓,营业期限为2018年1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白灰、石灰石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6月30日晚上20:30分左右,鸿岩公司第二分公司副厂长刘宏亮(企业主要负责人)电话指挥铲车班班长李德峰去关闭除尘设备,并取加油钥匙。由于车间内有灯光,车间外路灯未开(车间外路灯开关由铲车司机管理),有视线盲区,且驾驶室风挡玻璃灰尘较大,视线不清,李德峰在未确认四周是否安全,且没有开路灯状态下,开铲车由下料车间出发去关闭除尘设备,在向右侧拐弯大概10米左右时,感觉车颠一下,于是停车查看,发现施成君趴在路中间面部向下,头部冲厂房方向,呼叫其无反应。李德峰立即打电话向副厂长刘宏亮汇报情况,刘宏亮接电话后到现场看到轧人了,分别向法人董哲晓和厂长吕天亮打电话汇报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当晚21:20分,120急救人员到现场后确认死者施成君已死亡。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1、李德峰作业时没有查看周围有无人员或障碍物,没有打开照明路灯,没有对作业现场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将死者施成君碾压致死。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施成君作为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没有对厂区内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确认,在厂区有铲车作业时,进入作业区域。是本次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对生产安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公司作业场所无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外运输道路无限速标识和设施,未规范人与车的各自行走区域。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对生产安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会议记录不规范,车间外运输道路无限速标识和设施,未规范人与车的各自行走区域。导致事故发生,是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一)之规定,对该公司依法处二十万元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施成君,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作为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职工,没有对厂内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确认,在厂区有铲车作业时,进入作业区域,导致事故发生,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李德峰,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铲车班班长,未依法履行职责,驾驶铲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3.刘宏亮(企业主要负责人),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副厂长并兼职安全员,未依法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作业安全环境检查、督促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一)之规定,给予刘宏亮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行政处罚。
五、防范措施
本溪鸿岩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要从这起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现场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作业人员“三违”行为的发生,完善作业流程,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建立厂内机动车行驶限速规定,作业现场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对重要部位定期检查,并将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登记造册。对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同类事故不会再次发生。
附件:1事故现场照片
2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6·30”事故调查组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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