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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宗局开展“两节”清真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来源:区宗教局 发布时间:2017-09-28 16:26: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别下发的辽民族发[2017]20号《辽宁省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审批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本民委发[2017]45号《关于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明山区民宗局制定了《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对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的方案》。
  9月26日至27日,区民宗局负责人徐延斌牵头,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于铁成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民委政法处赵军处长、北地街道办事处、新明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地、新明所的参与配合下,分别对长江市场、华联超市、樱桃市场等多处清真食品经营网点进行了抽查。检查组采取实地查验、重点走访等方法,对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关键环节的人员配备、场所卫生、设备设施进行了实地检看,查验了食品安全制度和责任制档案、进货和检验票证等,并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清真标识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检查。
  通过本次检查,我区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了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有效保障了清真食品领域安全,进一步清真食品管理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在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的同时,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监制。明山区民宗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确保清真食品市场的安全稳定。
  在检查过程中,对个别经营摊点清真食品经营证件未明示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