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林业局纪检监察小组 “四个结合”找案源
2015年年初以来,明山区林业局转变工作思路,不等不靠, “四个结合”找案源,为确保案件查办夯实基础。
一是结合执法监察挖案源。局纪检监察小组在本局开展林业执法监察,重点对林业工作站、林政科等行政执法科室进行执法监察,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及林场、站所联系沟通,取得支持,扩大查找案件范围,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结合信访件查案源。局纪检监察小组把信访件作为案件线索的主渠道,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领导亲自接访、批访、包案办访等制度,对每一个信访件都认真调查,仔细分析,从中排查、筛选案件线索。
三是结合专项资金检查寻案源。林业局纪检监察小组和内部审计联手对林业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从中发现挤占挪用、资金运用损失浪费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中寻案源。
四是结合工作作风找案源。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纪检监察小组积极深入走访涉林企业和干部群众,倾听百姓心声,围绕服务对象反映的林业干部职工“僵、庸、散、慢、乱、浮、奢”等问题,展开调研,从违反工作作风角度找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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