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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编委办抓好“三个环节”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4-08-14 16:00: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年以来,明山区编委办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经过三年的实践改进,现已覆盖全区各机关单位,为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机构编制管理证》推进过程中,明山编办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使管理证数据真实、备份存放、使用有效。一是严格采集信息,对全区机关单位印发《机构编制管理证》基础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单位“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文件填写,区编办在对信息采集表严格审核后,将单位和人员信息录入电子系统中。二是严格证书存放,《机构编制管理证》用专门的防伪纸张进行打印,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各持一份,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另存一份。三是严格证书使用。将《机构编制管理证》并与编制使用审批相结合,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制度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凡出现机构、编制变动和人员增减,单位必须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并携带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手续,于20日内到编办办理变更手续,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