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开展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前期取证工作
2013年8月7日上午9时,明山区林业局法治仲裁小组协同明山区土地仲裁委员会成员,在高台子村村部进行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前期取证工作。这次的林权纠纷是林改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当时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造成的,此次会议本着尊重历史、符合政策法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答辩、协商。对有异议地块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过协调最终达成一致。
对于此次仲裁前期取证工作,我局法制仲裁小组认真评议各项证据效力、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现场勘查,并记录在案,为此后开庭审理和裁决提供有利证据,确保案件能够得以公正、公平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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