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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新农合资金使用良好

来源:区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3-08-13 14: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明山区卫生局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保障我区参合农民的利益,区新型农合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认真审核票据为农民朋友报销。

    2013年全区农合统筹基金1118.70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223.70万元,各级财政应配套895万元。截止2013年7月31日,全区已有39371人次获得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643.21万元,基金使用率为57.5%。其中1948人次获得住院补偿,发生医疗总费用992.62万元,补偿费用502.68万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为50.6%。37423人次获得门诊补偿,补偿费用34.75万,占总支出的5.4%。其中民政救助达1699人次,救助补偿22.56万元,“十一项”医改补助为25.68万元,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保费为57.53万元。

    今年新农合资金已使用过半,区卫生局相关部门将继续齐心合力,确保实现新农合惠农政策落实更加到位、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