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4-00054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成文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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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3:21: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明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坚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上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作用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3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养老服务、全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信息工作通过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对信息发布员专业素质的培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发布。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聚焦群众需求。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信息,持续加强局政务公开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将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能的事项和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地点。局办公室对局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解读内容上还存在形象化、通俗化欠佳,解读形式上运用新技术、新方式不足等问题,政策解读效果有待加强。

下步打算:一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结合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加强对政策解读稿件的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政策解读照抄原文的现象,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二是强化认识,规范程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明山区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费用0元。

重点领域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织密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发放低保金2034.3291万元,城市低保金1714.2723万元,农村低保金320.0568万元。2023年全区共计临时救助158人次,累计发放21.9076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2.096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474万余元;发放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8万余元。

以养老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以省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运营为依托,开展对经济困难、空巢、失独的老人探视寻访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老年食堂的运营,探索机构养老服务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本溪市明山区区域性养老中心失能失智人员养护楼等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