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93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明山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乡村振兴 |
关于明山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明山区共有各级财政衔接资金5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2万元,省财政衔接资金18万元,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6万元。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区本级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衔接资金10.2万元
按照四个涉农办事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基数砍块下拨。其中,其中卧龙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6.0495万元;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2.331万元;牛心台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1.665万元;新明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0.1545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入股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保本增值进行资产收益分红。
省级衔接资金18万元
按照四个涉农办事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基数砍块下拨。其中,其中卧龙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10.791万元;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4.158万元;牛心台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2.97万元;新明街道办事处分配资金0.081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入股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保本增值进行资产收益分红。
市本级衔接资金6万元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市本级下拨我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入股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东高堡村设施农业试验区项目进行资产收益分红。
区本级配套衔接资金20万元
1、按照市乡村振兴局要求,我区需拿出2万元参加防贫保,由区本级配套资金支出;
2、对2022-2023学年度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郑天森、于琪等两人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0.6万元,由区本级配套资金支出;
3、补缴2021年明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区本级配套资金支出2.292万元;
4、区级拿出5.108万元作为综合保障资金,用于解决脱贫户突发问题和就业创业补助;
5、按照市乡村振兴局要求,我区支付10万元作为小额信贷风险抵押金,由区级补助资金支出。
整合涉农资金150万元
2022年明山区交通局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情况
产业项目5个(分别为:2022年明山区卧龙、高台子、牛心台、新明街道办事处资产收益分红项目;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东高堡村设施农业试验区项目)
健康扶贫项目1个(补缴2021年明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金融扶贫项目1个(2022年明山区防贫保项目)
教育扶贫项目1个(2022年明山区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综合保障性扶贫项目1个(2022年明山区综合保障临时救助项目)。
村基础设施项目2个(2022年东高堡村、大浓湖村美丽宜居村文明墙建设、交通局交通局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现予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公告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告10日内向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明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