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19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效处理投诉 守护群众消费权益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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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效处理投诉 守护群众消费权益
近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处理一起零售药店消费投诉,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与担当。
3月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平台转办的一起零售药店消费投诉。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投诉人。在沟通中,执法人员耐心倾听,全面了解了此次消费投诉的起因,掌握了关键信息。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核实。在药店内,执法人员仔细检查相关销售记录、药品陈列与储存情况,并与药店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询问事件经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零售药店规范销售行为,要求药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经过执法人员的积极协调与督促,零售药店充分认识到自身不足,主动与投诉人沟通协商,合理解决了消费者的诉求。此次投诉处理过程高效、公正,获得了投诉人的高度认可。
一直以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对零售药店消费投诉的妥善处理,不仅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也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为明山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