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主题分类: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2-24 成文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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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24 10:31:21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全面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10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要求,2020年3月省民政厅、财政厅批准本溪市明山区为2020年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明山区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区53家养老机构占全市总数44%,1982张床位入住养员1600余人,入住率80%,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全部实现医养结合经营模式。投入670万元,开展全市唯一一个辽宁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投入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个(街道级1个,卧龙街道;社区级7个,新兴、峪北、矿院、塔西、民建、奚堡、区域性养老中心),为地区60岁以上2万余老年人提供日间抚养、互助养老、老年助餐等服务。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对全区养老护理人员450余人进行护理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

 

常务副区长王钰陪同张恺悌组长考察中心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