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26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社局 |
信息名称: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主题分类: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1.文件依据:《关于本溪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本人社〔2022〕62号)
2.政策对象:明山区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
3.补贴标准:按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4.申请条件: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5.申请材料:1.《本溪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
2.《本溪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册》;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
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补贴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已登记该企业就业信息)、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6.办理流程:1.申报;2.受理;3.公示;4.发放。
7.办理地点(方式):明山区政府408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9.咨询电话:4321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