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扶贫办关于同意四个涉农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实施2020年扶贫项目的批复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日期: 2020-04-29 成文日期: 2020-04-2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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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扶贫办关于同意四个涉农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实施2020年扶贫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29 14:59:27 【字体:

卧龙、高台子、牛心台、新明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式制度的意见》(本扶贫办(2018)53号)和《明山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监管办法》等文件要求,2020年卧龙、高台子、牛心台、新明四个涉农街道拟发展扶贫资金五个项目分别为:投资入股到上牛村生态养殖场、凤奇摩托车销售公司、福旺养殖合作社、宏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个产业发展资产收益分红项目和区交通局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项目收悉,经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卧龙、高台子、牛心台、新明和区交通局拟实施的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现予以批复(详见附表),并就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涉农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项目质量关,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程序报批和备案,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后,要通过适当形式公开项目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及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资产监管、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切实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将资金监督管理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充分利用时间,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施工进度,按照要求拨付资金,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

监督电话:44599048   

附件:2020年明山区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表

 

 

明山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2020年明山区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表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子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规划
 
年度

项目

归属

实施单位
 
名称

计划结束日期

受益
 
人数

1

产业项目

种植养殖加工服务

明山区_产业项目_2020年牛心台街道上牛村生态养殖场资产收益分红

上牛村

1.9932

1.9932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

20201231

7户
  10人

2

产业项目

其他

明山区_产业项目_2020年牛心台街道凤奇摩托车销售公司资产收益分红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

3.2616

3.2616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

20201231

10户
  19人

3

产业项目

种植养殖加工服务

明山区_产业项目_2020年高台子街道宏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收益分红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

7.9728

7.9728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

20201231

25户
  44人

4

产业项目

种植养殖加工服务

明山区_产业项目_2020年新明街道宏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收益分红

新明街道办事处

0.3728

0.3728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新明街道
  办事处

20201231

1户
  2人

5

产业项目

种植养殖加工服务

明山区_产业项目_2020年卧龙街道福旺养殖合作社资产收益分红

明山区

24.0996

24.0996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卧龙街道
  办事处

20201231

68户
  133人

6

村基础设施

通村、组硬化路及护栏

明山区_村基础设施_2020年明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明山区

134.5

134.5

2020

巩固提升类项目

明山区
  交通局

20201231

111户
  2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