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47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行为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4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明山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行为约谈会议,明山区11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参加。
会议要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国家5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立即整改,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推动降低充电相关费用。
下一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