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51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 | 主题分类: | 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19日上午,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治理工作,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家,充电电池销售单位2家,暂未发现销售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和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重点检查“去隐患”。此次专项检查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省局《关于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的通知》为依据,重点检查销售企业是否存在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二、压实责任“保安全”。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并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作出安全承诺,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自行车。
三、强化引导“提意识”。执法人员向经营单位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采取普法宣传、案件查办、跨部门协作等形式,多举措巩固专项检查整治成果,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经营乱象,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