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100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明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明政发〔2022〕8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明政发〔2022〕8号
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涉关部门:
现将《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中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精诚共治管理格局,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强化税源管理,挖掘税收潜力,增加财政收入,建立健全网格化协税护税新模式。围绕明山区税收中心任务,逐步实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基本职能社会化全覆盖,进一步打造适合于明山区实际的税收网格化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发挥税收网格化管理效能,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推进执法规范,提高服务质效,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搭建由政府主导、税务主责、协同共治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组织领导,税务统一协调,部门积极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税收网格化管理格局,建立“辖区成网,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服务到家”的税收网格化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费征缴等落实到网络,实行基层税收网格员服务管理制度,打造“多格合一、一格多用”的基层税务管理服务机制,为全面推行“数字治税”打好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按照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以“明山区政府—区税务局和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税务所和社区网格员”为组织架构的三级网格化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
(一)一级层面。成立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统筹部署全区各项网格化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各项具体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指导解决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税收网格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精诚共治税收管理模式。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公室、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明山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明山分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医疗保障局、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二级层面。包括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按照属地原则和工作实际,配备网格管理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工作;税源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做好对所属社区网格员的培训、监督和考核工作,提供工作指导和支持保障。
(三)三级层面:主要由社区网格员和街道办事处所属税务所相关人员构成,主要负责做好辖区内纳税人信息采集上报、日常巡查和税收政策宣传,协助税务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三、工作内容
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明山区税务局各征收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网格内的税法宣传、税源普查、纳税服务、综合治税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税法宣传。在税务部门指导下,各街道办事处指派社区网格员通过日常实地走访,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法规及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文件传达至纳税人,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好税收宣传和办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相关的最新政策,规避涉税风险。
(二)税源普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熟悉社区具体情况的优势,依托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各街道办事处指派社区网格员协助税务部门收集社区网格内纳税人的相关涉税资料,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与发现的问题上传至所属税务所。
(三)纳税服务。各街道办事处指派社区网格员协助税务部门进行上门服务,定期收集企业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给税务部门,共同解决纳税人涉税事项,切实有效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四)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税务局税源管理工作需求,准确报送本单位的涉税数据;各街道办事处指派社区网格员协助税务部门定期对社区网格内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源等进行普查,协助税务所收集社区网格内纳税人所使用房屋和土地等涉税信息,及时将发现情况向所属税务所报告。
四、实施步骤
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于2022年10月9日起,在全区范围内运行并逐步完善。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9日---2022年11月30日)
1. 搭建税收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时限:10月31日)按照组织机构管理权限,由明山区政府建立一级层面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机制,由区税务局建立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及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单位的二级涉税数据交换工作机制,基层税务所指派专人加入到三级层面对应社区网格员工作群,实现区税务局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数据交换,税务所与街道办事处网格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切实提高各单位联合执法质效。
2. 组织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完成时限:11月30日)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由明山区税务局派业务骨干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人员、社区网格员进行系统培训,讲解税收网格化协税护税网络工作内容流程,涉及的相关税收知识,解答相关问题。
(二)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各单位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税收网格化管理工作。
1. 户籍管理。税务部门每个月将新办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提供给相应社区网格员,由网格员核实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后立即反馈,对正常经营纳税人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根据税务所提供的表样,核实纳税人所使用的房屋土地等信息,定期汇总上报所属税务所。
2. 信息交换。区税务局每季度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分析比对,强化跟踪检查,对潜在税源及时查补入库。
3. 税源普查。网格员通过日常实地走访,对社区内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培训机构等零散税源和正在建设中的施工项目等潜在税源进行普查,发现存在此类情况及时报告所属税务所。
4. 强化征管。区税务局定期结合征管系统内税款缴纳情况,根据税收网格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制发问题线索,开展税收风险应对,组织各征收单位对辖区内的纳税人及时进行税款征收工作。
5. 绩效考核。由区政府对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年底按照税收网格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产生的新增区级税收收入总额的30%,用于对工作突出的成员单位进行经费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行基层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税收征管改革精神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税收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推进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新形势下强化税收征管的现实需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合作机制,确保税收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畅、有序开展。
(二)科学实施,优化流程。要确保税收征管网格服务管理各环节运行的有效性,实现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网格化管理务必使信息采集、传递、交换更加流畅,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更加及时地服务纳税人诉求,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大胆实践,不断完善。构建基层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是一个不断摸索和完善的过程,各单位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根据自身特点,探索税收网格化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升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质效。
(四)强化纪律,严格保密。在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纳税人信息在传递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信息使用范围,严禁泄露相关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
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现将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如下。
组 长:周大庆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徐海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荆添宝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大成 区税务局局长
潘 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莎 区教育局局长
荣宝清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小光 明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海涛 区民政局局长
王凤祥 区司法局局长
丛 宇 区财政局局长
林 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俊海 国土明山分局局长
黄高建 明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广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大勇 区水利局局长
潘德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晓峰 区商务局局长
王永启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宋 磊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 巍 区审计局局长
刘思宏 区统计局局长
于铁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晓明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赵 佳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沈建国 区林业局局长
曲明伟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生雨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超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斌 北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玉国 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成 高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天勋 新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2:
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
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 发展和改革局
共享数据: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信息;重大项目立项信息表等涉税数据。
(二)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享数据:科技补贴信息;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信息;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交易信息;科研项目鉴定信息等涉税数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项目投资金额;项目类型;技术改造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项目起止年月;技术改造项目所属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技术改造项目年新增经济效益预测;技术改造项目类别;项目所属区域;项目资金构成等涉税数据;所监管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信息;破产企业信息;企业重组、兼并、划转、转让、改组改制信息表;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信息等涉税数据。
(三) 教育局
共享数据: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核准信息表;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信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信息(成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登记信息;办学许可证核准信息表;未纳税教师信息;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信息等涉税数据。
(四)明山公安分局
共享数据:特种经营许可证发放、审批、备案信息;外籍人员登记信息;户籍信息;炸药销售信息;采矿业炸药使用量审批信息表;旅馆业许可证信息;旅馆入住人数信息等涉税数据。
(五) 民政局
共享数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公募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等涉税数据。
(六) 司法局
共享数据:公证机构大宗交易合同公证信息;公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和处罚信息等涉税数据。
(七) 财政局
共享数据:政府PPP项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信息;财政奖励、财政贴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及票据发放信息等涉税数据。
(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享数据:单位社保缴费信息;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信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登记信息等涉税数据。
(九) 国土明山分局
共享数据:国土明山分局职权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信息;矿山企业基本信息表;矿产资源开采信息表;用地审批统计表;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农转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批准占用耕地的时间、面积、位置等信息;土地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和集体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相关信息;已出让用地信息情况,包括用地单位、宗地所在区域、宗地名称和位置、成交日期、出让金总额、出让金缴纳金额与日期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 明山生态环境分局
共享数据: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共享数据:明山区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单位、中标金额、开标日期等资料信息等涉税数据;工程信息表;农村公路建设改造计划;农村路网改造工程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二) 水利局
共享数据:河道采砂、取土、淘金,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取水等行政许可信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水资源非税收入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三) 农业农村局
共享数据:农业专项补助信息表;农业工程施工付款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四) 商务局
共享数据:明山区进出口、外商投资情况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五)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共享数据:旅行社信息;星级宾馆信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核准信息;营业性演出登记信息(含涉外);娱乐场所登记信息;体育比赛(演出)信息;体育彩票销售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六)卫生健康局
共享数据:医疗机构登记信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变更、注销);宾馆卫生信息;卫生系统建设项目信息表;外籍医生工作信息等涉税数据。
(十七)审计局
共享数据:被审计单位涉税信息;审计决定书涉税内容;审计查补税款等涉税数据。
(十八)统计局
共享数据:按季度提供GDP总量及增幅,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总量及增幅。按月度提供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铁矿石原矿、铁矿石成品矿、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及增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增幅,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幅等统计数据。
(十九)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享数据:企业股权变更信息等涉税信息。
协助查询相关涉税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涉税数据。
(二十)营商环境建设局
共享数据:相关业务涉税信息。
(二十一)林业局
共享数据:征占林地信息;毁林、占林等行政处罚信息;林业工程施工付款信息等涉税数据。提供属地信息等涉税数据。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印发 |
相关信息:(图解版)《明山区税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