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656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补助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本明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5-09-22 成文日期: 2025-09-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明政办发〔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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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补助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2 10:00:27 【字体:

为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基本要求,以散煤替代为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散煤替代项目电价补助工作顺利实施,实现我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用电补贴政策,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减少燃煤污染排放,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散煤替代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助力实现清洁取暖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冬季取暖清洁化。

三、补助范围及时间

1.对明山区“散煤替代”治理项目中涉及的居民,实施2025-2026年度“煤改电”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补助(仅限于已改造居民住宅)。

2.供暖季补助时间为5个月:2025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四、补助标准

1.以2023年供暖季居民用电量为基准,给予2025年供暖季居民生活用电的增量部分,每度电补助0.15元。

2.计算公式为:电费补助=(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电费-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电费)×新增电量补助系数。(如:某户无2023年供暖季电量数据,参考全村2023年同等住宅面积的供暖季电量数据补助)。

五、实施步骤

1.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村(居)委会采取送信入户、宣传公示、广播宣传等方式开展深入宣传和政策讲解。

2.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分局、属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随机入户抽查,若居民在供暖季期间存在燃烧散煤或高污染可燃材料等取暖方式,取消该居民 “煤改电”电价补助。

3.供暖季结束后,由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会同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居民用电量及补助金额,核定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及使用范围,同时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解释工作,执行期间,国省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相关文件:《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补助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图解版)《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补助散煤替代项目供暖季居民用户电价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