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739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 主题分类: 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9-18 成文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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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9-18 09:16:12 【字体:

9月16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大庆主持召开明山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市、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会议及明山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区政府系统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明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实施创新发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社会消费提档升级和乡村振兴发展,强力实施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工程。要聚焦人才发展,培育一批符合明山产业发展的定向人才。要实施好“山城英才计划”,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企业办事难问题,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建设“升级版”,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推进省委巡视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破除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类痛点堵点问题。要严格落实“减存控增”工作要求,持续巩固全面清查打击涉矿企业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要全面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支出结构,不折不扣做好承诺的各项民生实事。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坚持优化生态环境,推动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按时销号。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科学谋划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的能力,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深入全面系统开展学习,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新成效。要强化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务求实效,着力解决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突出问题。要锚定全年目标任务,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深化开展“6+1”个活动的实际成效。要深入开展自我检视检查,深入查摆问题,拿出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区政府系统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将整改成果扩大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为打赢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作出明山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海源,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润飞,副区长葛宏韬、副区长李长刚、副区长崔玉婷,各街道办事处、各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