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37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
主题分类: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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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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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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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03 12: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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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明山区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传达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中共本溪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山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暨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市林长制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明山区民办幼儿园(所)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支持明山区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听取关于明山区2023年一季度“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情况、2023年教育部门“重点改革突破年”实施方案、城市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大庆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就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周大庆指出,要高度重视营商工作,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动明山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向好。就贯彻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周大庆强调,要聚焦重点难点,各部门要把精力和定力倾注到“6+1”个年活动中,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储备项目质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抓细项目关键环节,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深耕实体经济,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银企合作,解决用工需求,做好产品市场开拓,培育优质企业。就做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周大庆要求,各涉农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形势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末端问效,对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目标,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村级组织要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选树一批美丽家庭示范典型,确保农民群众干有样板、干能干成、干出成效,打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的“人民战争”。

会议还对城市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春季森林防火、民办幼儿园(所)审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海源,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润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运洪升,副区长赵庆凯,副区长李长刚,区政协副主席张吉惠,各街道办事处、各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