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57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外立面幕墙石材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外立面幕墙石材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外立面幕墙石材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F20230727003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外立面幕墙石材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明山区政府办公楼外立面干挂石材隐患部分石材更换,密封胶开裂石材重新打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方式: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或电子邮件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jfqg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13009221866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1394142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联系方式:15641415966 、15641415866
邮箱地址:lnjfqgc@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8308007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倩
电 话:1300922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