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0-00093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协调机制》的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6-20 成文日期: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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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协调机制》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0 09:56:47 【字体:

 

一、发布背景

为有效加强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中协同配合,减少重性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机制。

二、职责分工

明山区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区分管副区长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任(或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任并组织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卫健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疾控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是国家九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不仅能提高居民精神卫生健康水平,保障精神病人权益,而且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办事处(社区、村)、区直相关部门、派出所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开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管理,确保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按照“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求,全力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级,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主动牵头承担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建立会议联席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动态,商讨进一步管理方案,不断改进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意识。采取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重点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和识别教育。通过科普知识宣传、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及村社院等人群的心理卫生健康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明山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