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65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加强明山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为实现2023年创城目标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提高全社会自律意识,特制定本方案。《方案》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严格落实明山区范围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含合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解决目前辖区部分点位仍然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店外摆卖、占道经营等问题,提高明山区城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水平,为跻身全省文明城区序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门前三包名词解释:
1.包环境卫生:达到地面无烟蒂、纸屑、痰迹、瓜果皮核、废弃包装物、油污、积水、冰雪等做好日常保洁;公共设施无污垢,无破损;空间无飘浮物,无有害烟尘,无有害气体;制止乱扔、乱倒行为。
2.包绿化美化:及时清理责任区内花栏、花坛、绿篱内的杂物;不在树上栓绳挂物和晾晒物品,不占压、损毁绿地;制止掘枝摘花、践踏草坪灯行为。有条件的责任单位要在每年春季至秋季在门前摆花设景、美化门前环境。
3.包市容秩序:在责任区内不准乱停放车辆;不准乱设摊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不准堆放杂物、乱挂物品、乱贴乱画;不准私搭乱建;墙体立面、门窗、橱窗、阳台无积尘物,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残缺破损;牌匾广告用字规范,无错字、别字、掉字,确保广告牌匾安全。
文件解读单位:明山区住建局
解读人:李阳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2127019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