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64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明山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 成文日期: | 2022-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明山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关于《预案》的出台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和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能调整,为保障本溪市明山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本溪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明山区实际,制定了《明山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部门意见后,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5月发布实施。
二、关于《预案》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五)《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应急管理条例》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八)《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九)《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本溪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该应急预案主要阐述了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7个部分。一是编制目的。为保障本溪市明山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和一般(Ⅳ级)四级;三是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组成部门及职责;四是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主要阐述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转送伤员、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信息报告、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等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五是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主要阐述了信息系统、急救机构、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经费、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其他保障等八个方面对医疗卫生保障做了具体要求;六是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做的要求;七是附则。主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责任与奖惩进行了明确。
《预案》中的附件为明山区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文件解读单位:明山区卫健局
解读人:蔡军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3890577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