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64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 成文日期: | 2022-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有效预防本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明山区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明山区行政区域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特种设备事故分级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三、响应级别有哪些?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特种设备事故响应级别分为四级(与特种设备事故分级相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后期处置有哪些?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区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事故中受灾群众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事故调查与评估,事故发生地政府和事故单位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文件解读单位:明山区市场局
解读人:吴克文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452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