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02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
为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应急厅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含基建企业、坑探工程)。
检查紧紧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以严防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对全省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非煤矿山企业要在2月5日前完成自查,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分工负责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省应急厅分两组对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采深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等重点矿山进行全覆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