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36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现受理“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已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该项目位于明山区太子河新城区域,规划用地面积4.12公顷,总建筑面积29141.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56.75㎡,地下建筑面积1784.28㎡),计容面积27356.75㎡,容积率0.66,,绿地率36.74%,建筑密度21.01%,机动车停车位30个。该项目的实施,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已经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根据本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该项目对周边现状住宅日照遮挡符合《本溪市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47号)。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1 年 8月12日至 2021 年 8月 20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该项目建设行政许可事项。
附图:《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总平面规划图》(2021-051)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项目效果图》
联系电话:024-44599506 联系人:刘先生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