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57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信息名称: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一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一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一: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
二、整改目标
完善我市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对照“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建设高台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台子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太子河新城污水主管网)是本溪市明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是为收集处理上海绿地、佳兆业、樱花公馆、明山区政府、恒大绿洲以及太子河新城地区生活污水设置的,沿滨河北路北侧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50万元,工程起点恒大绿洲,终点高台子污水处理厂。设计单位为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本溪明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和本溪市天意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二标段)。高台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按规划建设内容调整至5.3公里,施工工程于2020年10月25日全部完成建设,具备通水条件。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6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