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19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明山区民政局正式启动2019年度区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通知已正式印发。凡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明山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接受2019年度检查。因受疫情影响,今年的年检时间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8月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本次年检注重对社会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收费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参与脱贫攻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年检程序分为社会组织网上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报送纸质年检材料、公布年度检查结果五个步骤进行,年检工作于8月1日前结束。
年检期间,明山区民政局还将结合业务主管单位联合检查以及重点抽查审计工作等专项工作,组织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和诚信惩戒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据情节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分别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严重失信名单”。
明山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