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15 成文日期: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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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5 13:48:01 【字体: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本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李堡村及窑沟口村,其中一采场位于李堡村,二采场位于窑沟口村。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开采形式为露天开采,项目以石灰石开采为主。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

  联系电话:138424952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30108118

  Email: 41852246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