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5-15 | 成文日期: | 2018-05-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一采场、二采场)项目。
本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李堡村及窑沟口村,其中一采场位于李堡村,二采场位于窑沟口村。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开采形式为露天开采,项目以石灰石开采为主。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
联系电话:138424952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30108118
Email: 41852246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