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23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东校区幼儿园一部名称变更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东校区幼儿园一部名称变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本溪市个体幼儿园所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幼儿园申请,明山区教育局审核,准予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东校区幼儿园一部更名为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幼儿园二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4月24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明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3887112
通信地址:明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邮政编码: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