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2-00055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政宗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1-11-15 成文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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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政宗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15 13:58:03 【字体:

2021111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潘政宗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潘政宗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