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9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消除住宅小区消防隐患及提升安全防范措施的提案》(217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消除住宅小区消防隐患及提升安全防范措施的提案》(2172号)答复
张国仪、胡沛青、章永军、李春玲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住宅小区消防隐患及提升安全防范措施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将责成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进行“线上”宣传,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配合消防部门采取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另一方面拓展“线下”宣传,结合市容环境整治、物业管理、自助式管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等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举报电话,引导人民群众坚决抵制楼道内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属地办事处、社区、物业企业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指导下,做好消防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对居民违规占用消防连廊、消防通道等现象及时进行劝阻,督促其整改,对于问题严重、当事人不听劝阻和制止的,进行口头教育并由消防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完善消防设施。在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增设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