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建立高峪地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214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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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建立高峪地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214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聂晶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高峪地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我市开始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服务对象,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到2019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扩展为14类55项,涉及居民卫生医疗等方方面面,关切到每个人从生到死的全生命周期,因此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显得极为重要。
2007年,根据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服务人口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规划设置,高峪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由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新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新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在樱桃小区,距离高峪地区相对偏远,不便于居民享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因此,在高峪地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十分必要,切实可行。
经区卫健局积极沟通协调,本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已启动高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选址在本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正门,区卫健局已对选址进行验收,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