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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部门预算 (2018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12-20 成文日期: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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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部门预算 (2018年)

发布时间:2017-12-20 08:27:31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调整全区中小学校的布局。拟订区域性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及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各镇(街)、村(社区)等有关教育工作。

4组织对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优,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提出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需求和使用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拔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基建投资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批和管理中小学校舍、场地用途的改变及分配教育资源的指标工作;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指导所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品德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8负责全区各校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管理,区少年宫和校外活动站(家)的管理,建立全方位、社会型的青少年教育网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及全区体育运动队的设置和布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发展体育市场,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

2本溪市明山区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3本溪市明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4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

5本溪市明山区东胜小学

6本溪市明山区实验小学

7本溪市明山区春明小学

8本溪市明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9本溪市明山区华夏小学

10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幼儿园

11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欧洲城校区

12本溪市明山区延风小学

13本溪市明山区东胜小学广场校区

14本溪市明山区新明小学

15本溪市明山区少年宫

16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中心小学

17本溪市香梅学校

18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

19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学校

20本溪市育智学校

21本溪市明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14297.0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727.56万元,增长35.27%,主要是因为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涉农学校列入预算。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297.0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297.09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1392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91.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32.0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12291.4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793.12万元,增长29.41%,主要是因为涉农学校列入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嘱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632.0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834.88万元,增长104.73%,主要是因为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定额经费标准提高。主要包括:学校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1.46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19.67%,主要是因为定额经费标准提高。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297.09万元。

七、关于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数142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97.0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727.56万元,增长35.27%,主要是因为: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涉农学校列入预算。

八、关于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数142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3.53万元,项目支出373.5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727.56万元,增长35.27%,主要是因为: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涉农学校列入预算。

九、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区属学校学前教育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区属学校小学教育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区属学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反映区属特殊教育学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支出(项):反映区属教师教育学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