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09-12 | 成文日期: | 2017-09-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七、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九、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十、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机构构成
牛心台中心校2016年底,独立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相同。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47.0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47.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04万元。
(二)支出总计947.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0.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36.2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中心校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1万元,项目支出36.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学前教育支出39.18万元,小学教育支出833.62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6.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8.01万元。
1. 学前教育支出39.18万元,主要是幼儿园人员经费及取暖费支出。
2. 小学教育支出833.62万元,主要是教育人员经费及取暖费支出。
3.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6.23万元,主要是非公办教师补助及教育办公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4. 住房公积金支出38.01万元,主要是教育人员公积金支出。
牛心台中心校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收入为947.04万元,同比减少72.78万元,下降7.14%。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牛心台中心校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为947.04元,与上年度1019.82元同比减少72.78万元,下降7.14%。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1.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同。
5. 2016年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5.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6.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