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6-08-25 成文日期: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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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25 11:35:25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动物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畜牧业科技发展及人才培训计划,制定全区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疫病的监控。
3.负责动物防疫监督,组织对动物疫情的扑灭。
4.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饲料、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
8.贯彻执行关于畜牧和草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畜牧业生产管理及产业化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明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本溪市明山区卧龙动物卫生监督所
3.本溪市明山区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4.本溪市明山区中心兽医站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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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57万元。
(二)支出总计327.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7万元。
2.项目支出5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事务管理、病虫害控制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5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明山区动监局2015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327.5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