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69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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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研究我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保障我区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
(十二)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51.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5.45万元,降低33.2%,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项目比上年减少,导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151.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8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1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6万元。
2.项目支出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81%。主要包括财政综合事务管理经费、财政专项业务经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5.45万元,降低33.20%,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当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3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减少75.45万元,降低33.20%,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项目比上年减少,导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1.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5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万元,占6.71%;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占9.8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2.6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万元,主要是财政专项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99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比例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与上年保持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比上年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不涉及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不涉及具体项目的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全面精细化预算管理,规范支出,按期完成上级有关要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
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