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直部门连续8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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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部门连续8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近日,辽宁省直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依法依规按期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部门决算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省直部门报送决算时间普遍延期了15到20天。面对不利局面,辽宁省财政厅精心组织,会同各部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通过在线审核、视频交流等方式,确保决算编审、草案呈报、决算批复等工作顺利完成,使决算公开呈现新面貌。
一是体例规范统一。省财政厅统一制定了规范的公开表样式和文字说明模板,各部门进行参照,并统一时间在省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公众监督。
二是内容完整细化。公开内容不仅涉及关注度高的部门收支余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部门概况、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和绩效管理情况等进行说明。同时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透明。
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省财政厅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这在部门决算公开信息中得到了印证。2019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85亿元,与当年预算相比减少1.18亿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33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是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后编制的决算首次进行公开。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实施,规定预算单位应采取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平行记账”的核算方式。省直部门首次依据预算会计核算数据编报部门决算并予以公开,更加准确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向社会各界晒出了一本“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