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10月18日为我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我区的选民登记工作从8月12日起,8月31日截止。
为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属于我区户口的本地选民,应于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和核对。凡不属于我区户口的外来人员,应当回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我区的现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选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持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到我区的现居住地或工作地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所设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由经我区选举委员会批准的选举工作指导组公布。
特此公告。
明山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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