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伟辞去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14 15:48: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3年1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陈伟因身体健康问题,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伟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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