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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佟盛强等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12 14:41: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54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关于干部调整任用的意见,佟盛强同志任区委副书记,陈道元同志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钰同志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佟盛强、陈道元、王钰因工作变动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 5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