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倩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6 17:00: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6年6月16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汤倩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免去张涛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三、免去蔡世春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