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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晶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1-29 11:21:5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1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郝晶、赵芳菲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弘扬、金鑫、杨震国、刘华文、郭元玉、李泽民、王芳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