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晶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1-29 11:21: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5年1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郝晶、赵芳菲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弘扬、金鑫、杨震国、刘华文、郭元玉、李泽民、王芳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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