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希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02 10:33:3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3月3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人民法院:

    经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李希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韩跃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