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希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02 10:33: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8年3月3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人民法院: 经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李希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韩跃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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