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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佟琳琳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5-01-29 11:19: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1月29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佟琳琳、朱思晓、刘兰兰、陈蕾、刘秀红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方德、乔晓光、闫世彬、唐宏宇、闫莉、于波、班淑艳为明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