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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明山分局“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7 15:58:16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5日,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区法院代院长杜莉、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市公安局明山分局政委王孝明及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来到青云山闽溪彩虹旅游公司,了解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企业合规改革案例工作情况,随后走进金山派出所,探访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交管一窗通办、案管室、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最后实地查看明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综合便民服务区、诉调速裁区等场所,详细了解司法机关“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关于“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委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并针对司法机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精准落地。司法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确保各项制度办法落地执行,真正把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发挥到位,努力做到重法度不失温暖、重程序不失效率、重真情不失分寸,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要突出依法保护,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司法机关要坚持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执法司法工作全过程。强化对涉企案件办理的督导,推动全流程提速增效。加大对企业胜诉权益司法保障力度,充分化解执行积案,加快企业债权实现。

三要主动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司法机关要树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理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的需求,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服务。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规范执法。司法机关要针对案多人少、司法资源紧缺、基层执法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的现状,着力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要在提高司法办案工作数字化、智能化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与市场主体构建亲清关系,努力打造出业务精深、作风扎实、主动服务、甘于奉献的优秀队伍。